根據《國家藥監局關于實施<藥品注冊管理辦法>有關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46號),為推進相關配套規范性文件、技術指導原則起草制定工作,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藥審中心組織制定了《生物制品注冊受理審查指南(第一部分 預防用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注冊受理審查指南(第二部分 治療用生物制品)》以及《生物制品注冊受理審查指南(第三部分 按生物制品管理的體外診斷制劑)》(見附件1-3)。根據《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印發藥品技術指導原則發布程序的通知》(藥監綜藥管〔2020〕9號)要求,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同意,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
2020年7月2日
附件1: | 生物制品注冊受理審查指南(第一部分 預防用生物制品)(試行).pdf |
附件2: | 生物制品注冊受理審查指南(第二部分 治療用生物制品)(試行).pdf |
附件3: | 生物制品注冊受理審查指南(第三部分 按生物制品管理的體外診斷試劑)(試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