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國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的藥物臨床試驗,提供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藥審中心組織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藥物臨床試驗管理指導原則(試行)》(見附件)。根據《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印發藥品技術指導原則發布程序的通知》(藥監綜藥管〔2020〕9號)要求,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同意,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
2020年7月14日
附件1: |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藥物臨床試驗管理指導原則(試行).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