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說明書中兒童用藥信息缺失或表意不明確是導致兒科不規范處方行為和不合理用藥引發兒童用藥安全有效性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為促進企業有序開展起草和完善藥品說明書中兒童用藥信息的相關工作,更好的指導臨床合理用藥,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藥審中心組織制定了《化學藥品和治療用生物制品說明書中兒童用藥相關信息撰寫的技術指導原則(試行)》(見附件)。根據《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印發藥品技術指導原則發布程序的通知》(藥監綜藥管〔2020〕9號)要求,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同意,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
2021年09月03日
附件1: | 化學藥品和治療用生物制品說明書中兒童用藥相關信息撰寫的技術指導原則(試行).pdf |